全国互联网安全服务系统备案程序
全国互联网安全服务系统备案程序涉及以下几个阶段:
账户注册:首先,需进入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系统,执行用户登录。若无账户,点击注册,按照规定填写信息完成注册,注册成功后通过手机短信进行验证。若之前已注册过公安备案账户,需完成新账户注册步骤后绑定原有账户。
新增主体:登录后,在左侧菜单栏点击“主体开设管理”,添加主体信息,选择主体性质为个人或单位。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信息,如身份证正反面、身份证手持照片等。若运营地点是身份证上的省份,则地址填写身份证上的地址。提交信息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可进行下一步。
新设网站申请:点击顶部“业务处理”,再点击“新设网站申请”,核对主体信息无误后,点击下一步填写网站基本信息,包括网站名称、工信部备案号、网站开通日期、主域名、IP地址等。同时,需要上传域名证书,并填写网络接入服务商和域名注册服务商的信息。
提交审核:完成信息填写后,仔细检查确保所填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然后点击提交按钮,将备案申请提交至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审核。
等待审核结果:审核周期一般为30个自然日左右。申请人可在“系统通知”模块查看相关通知,公安机关会通过平台预留的手机短信和网站站内信发出审核结果。如果网站属于大部分只需在线提交申请即能通过审核的类型,则等待审核通过即可;若属于少部分还需根据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要求,至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进行现场核验的网站,则需按当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现场核验。
完成备案:审核通过后,公安机关会下发备案号。需要将备案号放置在网站首页下端,并可以在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网站详情,获取备案编号的HTML代码,将代码添加到网站首页代码中。
以上即为全国互联网安全服务系统备案的基本程序。请注意,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平台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区别,建议在实际操作前仔细阅读平台提供的指南和要求。
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系统备案办事指南
网站备案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,通过公安局互联网站管理服务平台进行。其目的是防止非法网站活动,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传播。网站未备案可能被查处关停。依据规定,网站在中国内地提供服务需在开通后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。
办理需遵循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。互联单位、接入单位等在开通网络后,需30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机关备案。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停机整顿不超过6个月。
联网备案对象为国际联网的单位或个人。需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请。
申请材料包括开办者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照片,开办者为单位时还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照片。
公安联网备案申请入口为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。具体操作需联系备案主体所在地网安部门咨询。
用户可随时提交备案申请,办理周期约15-20工作日。